学校简介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成立于1985年,是改革开放后新疆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是新疆现代服务业专业门类最齐全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实行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业务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2025年2月21日,教育部批准以专科层次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为基础设立本科层次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学校相继建成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优质校,是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自治区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新疆旅游教育联盟理事长和秘书长单位,是自治区首个大学生(高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现已获得乌鲁木齐市、自治区、国家三级“创客空间”授牌和团中央、工信部、科技部孵化基地授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第五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学校整体呈现“两区一园三基地”功能布局,校园总占地面积1485.77亩。拥有校内教学实训场所206个,校外实习基地36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各类藏书(含电子图书)117.56万册。
开设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57个、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4个(现代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大数据工程技术),重点打造商贸物流、信息技术、旅游与会展、艺术设计、智能制造、数字媒体技术、社会事务管理等7个专业群,现已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印刷技术、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国家级专业示范点3个(会展策划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旅游工艺品设计)、国家级现代学徒制专业1个(印刷媒体技术),自治区优质校骨干专业群、高职院校骨干专业群5个(商贸物流、信息技术、旅游与会展、艺术设计、电气自动化技术),现代服务业专业建设在全疆高职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生源质量和就业率保持良好态势,毕业生“双证书”率达到90%。
学校主动服务头部行业企业,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13家企事业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国家级开发区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校企共建陆港产业学院、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等8个产业学院。
学校紧紧围绕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和乌鲁木齐市特色优势产业,持续优化调整专业设置,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坚持以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为己任,以建设成为新疆一流、西部先进、国内知名、在中亚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化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大学为目标,根植首府、面向城市、服务新疆、辐射中亚,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作出首府职业教育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校全称为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为11565,是公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办学层次:职业本科、高职(专科);学校地址:学校现有校本部(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723号)、西校区(留学生园)(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281号)、祥云(教学)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中街566号)、青年路校区(教师培训基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69号)、文光(教学)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239号)共5个校区。
一、报名对象
已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如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二、成绩组成、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
(一)成绩组成
考生成绩为综合素质评价(现场面试)成绩为主。
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值600分。
(二)报名及考试
1、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推优工作,负责汇总本校符合报名条件考生的《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见附件2)。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4月7日18:00前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考生材料统一报送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进行审查(4月7日18:00前,逾期不接受任何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4月7日18:00前,逾期不接受任何材料):
(1)《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附件1)纸质(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各1份。
(2)公示材料纸质1份。
(3)书面方式提供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推荐工作的相关老师的姓名、联系电话、QQ号码等联系方式。
(4)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报名照片册(学生中专阶段的学籍照片)。
(5)2025年“校长承诺书”。
(6)《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附件2)纸质2份。
(7)《学生成绩单》(附件3)纸质1份。
(8)身份证复印件1份。
(9)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复印件。
(1)-(5)材料按顺序统一汇总,(6)-(9)材料按报名学生的顺序进行装订。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推荐学校名称(咨询电话:0991-8833075)。纸质材料4月7日18:00前由报名学校统一报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进行审核(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723号招生科 塔老师、努老师)。
3、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对考生资格公示后产生异议的考生,由各中职学校负责解释。学校将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推荐材料,一经发现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直接取消考生直升专资格同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4月16日
考试方式:现场面试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具体现场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招生专业、计划
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专高职(专科)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人)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
小计 |
其中 |
||||||
普通类 |
单列类 |
||||||
420 |
290 |
130 |
|||||
540112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3 |
10 |
8 |
2 |
2900 |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 |
9 |
7 |
2 |
2900 |
|
590101 |
社会工作 |
3 |
10 |
7 |
3 |
2900 |
|
590104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 |
10 |
7 |
3 |
2900 |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35 |
26 |
9 |
3300 |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 |
35 |
26 |
9 |
3300 |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25 |
20 |
5 |
3300 |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10 |
7 |
3 |
3300 |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12 |
8 |
4 |
3000 |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3 |
15 |
11 |
4 |
3000 |
|
540110 |
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 |
3 |
6 |
4 |
2 |
3000 |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 |
25 |
21 |
4 |
3000 |
|
500405 |
空中乘务 |
3 |
10 |
5 |
5 |
9400 |
只招学校联合企业组织的校考面试且合格,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
570101K |
早期教育 |
3 |
20 |
15 |
5 |
2900 |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3 |
15 |
11 |
4 |
2900 |
|
570203 |
旅游英语 |
3 |
10 |
7 |
3 |
3500 |
|
570210 |
应用俄语 |
3 |
12 |
8 |
4 |
3500 |
|
570202 |
应用英语 |
3 |
12 |
9 |
3 |
3500 |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3 |
35 |
28 |
7 |
3300 |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3 |
30 |
23 |
7 |
3300 |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 |
30 |
24 |
6 |
3300 |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3 |
25 |
7 |
18 |
3300 |
招残障考生,因专业课程学习原因,听力、肢体残疾学生以及最佳矫正视力在0.1以上的视力残疾学生报考,未达到最佳矫正视力在0.1以上的视力残疾学生不得报考,在新疆特殊教育职业中专学校就读 |
550101 |
艺术设计 |
3 |
19 |
1 |
18 |
5500 |
招残障考生,艺术类专业,须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在新疆特殊教育职业中专学校就读 |
四、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纪检监察室的全程参与下,按照录取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对考生报考类别普通类、单列类进行分类录取。每个专业按现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现场面试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考生中专阶段平均分高的考生。
考生录取总分不得低于 200 分。未参加综合素质评价面试者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存在舞弊情况的不予录取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可申请免试就读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专业。
(二)其他事宜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空中乘务专业:针对直升高职考生,须满足该专业报名条件,并参加学校联合企业组织的校考面试且合格。相关考试的报名、考试、录取规则等相关事宜按直升高职招生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业:针对直升高职招生中招残障考生时,因专业课程学习原因,听力、肢体残疾学生以及最佳矫正视力在0.1以上的视力残疾学生报考,未达到最佳矫正视力在0.1以上的视力残疾学生不得报考,在新疆特殊教育职业中专学校(新疆昌吉市六工镇经三路185号)就读。
艺术设计专业:针对直升高职招生中招残障考生时,须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在新疆特殊教育职业中专学校(新疆昌吉市六工镇经三路185号)就读。
2.根据录取原则,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4月20日—25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报考直升专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直升专录取考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入学与注册
1.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身份证件,按照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和学生工作部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不得超过两周),经批准后方可有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需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考生纸质档案等材料同录取数据中的考生信息及人像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3. 录取的新生因应征入伍或身体原因不能报到入学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未按要求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其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按照《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方案》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六、毕业证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将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毕业证书。
七、奖助措施
学校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4700元/年、二等3700元/年、三等2700元/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5.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6.学校奖学金:5000元/年。
八、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723号
邮 编:830001
招生咨询电话:0991—8825404
传 真:0991—8833075
监督电话:0991-8824324
学校网址:
招生就业网:http://xzsjyc.uvu.edu.cn/zsxxw/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