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招生快讯» 2024年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和新疆财经大学联合办学招生简章

2024年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和新疆财经大学联合办学招生简章

2024年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和新疆财经大学

联合办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概况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成立于1985年,是改革开放后新疆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是新疆目前专科层次办学历史悠久、现代服务业专业门类最齐全的乌鲁木齐市属唯一综合性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业务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

学校相继建成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优质校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自治区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新疆旅游教育联盟理事长和秘书长单位是自治区首个大学生(高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现已获得乌鲁木齐市、自治区国家三级创客空间授牌和团中央、工信部、科技部孵化基地授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第五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特别是2023年以来,在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学校获批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成为第三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建设培育单位、新疆中华职业教育社团体社员、中国—中东欧国家职业院校产教联盟理事单位、全国云计算产教融合共同体轮值理事长单位、全国职业院校跨区域协同发展共同体秘书长单位、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长单位、国家动漫创意研发中心新疆分中心首批动漫人才培养基地、巴基斯坦职业教师培养EPIP认证试验中心、中国—中亚工程实践创新项目(EPIP)教学研究与应用推广中心、新疆—中亚“双师型”教师发展研修基地、第一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职业教育中心南亚中心发展中国家数字经济职业标准开发暨斯里兰卡数字经济职业标准开发双认证项目”单位、全球工匠联盟(亚太区)常务理事单位和职业教育新商科国际联盟理事单位、金砖国家“机器学习与大数据”国际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等。

学校现有5个校区(校本部、西校区、青年路校区、五星路校区、祥云校区)校园总面积2109.54总资产9.2亿元拥有教学实训场所247个,顶岗实习基地18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图书馆各类藏书(含电子图书)157.94万册。

学校现有党政教辅后勤机构17个、教学机构16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现有教职工714,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228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800开设专业55个,重点打造商贸物流、信息技术、旅游与会展、艺术设计、智能制造、数字媒体技术、社会事务管理等7专业群,现已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印刷技术、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国家级专业示范点3个(会展策划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旅游工艺品设计)、国家级现代学徒制专业1(印刷媒体技术),自治区优质校骨干专业群、高职院校骨干专业群4(商贸物流、信息技术、旅游与会展、艺术设计),现代服务业专业建设在全疆高职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生源质量和就业率保持良好态势,毕业生双证书率达到90%

学校主动服务头部行业企业,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87家企事业单位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国家级开发区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与新加坡PSB学院合作项目被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评为首批“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20强。与俄罗斯联邦鄂木斯克州陀思妥耶夫斯基国立大学互建“文化中心”,合作开展“2.5+0.5+2”模式的应用俄语专业专升本合作办学项目,创新实现“境内学习+境外实习+境外升本”合作办学模式。与哈萨克斯坦物流运输学院的合作,合作开展“丝路工坊(经世学堂)”和“中文+职业技能”项目。与同济大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与新疆财经大学、伊犁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本科生联合培养。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紧紧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和乌鲁木齐市产业布局,持续优化调整专业设置,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坚持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己任,以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新疆一流、西部领先、国内知名、国际交流合作有较大影响力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为目标,根植首府,服务全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为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新疆财经大学(本科院校代码:10766)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校,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0年,经过70余年的发展,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门类、7个博士二级学科培养方向、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有42个本科专业。2008年以来,新疆财经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开展本科层次联合培养,覆盖近二十个专业。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秉承“经世济公、至善至诚”的校训,坚持为新疆经济建设服务,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实现“新疆名牌、西北一流、全国知名、辐射中亚”的有特色、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建设目标。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新疆财经大学开展联合培养,能够发挥双方在师资、实训条件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培养综合素质高、应用能力强的社会所需人才。

二、项目介绍

(一)培养模式

本项目充分发挥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和新疆财经大学优良的师资和实践实训条件优势,按照“3+2”模式进行联合培养。学生实行学籍“双注册”制度,新生报到后,按现行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注册及管理,并同步在新疆财经大学进行学籍预注册。三年后,通过转段审核学生的学籍转入新疆财经大学。因自身原因,没有达到转段要求,未能升入新疆财经大学的学生,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要求,成绩合格者,由乌鲁木齐职业大学颁发高等职业教育(大专)学历文凭。

学生一经录取,学习期间不能转学、调整专业。

(二)招生计划与学制(3+2)

学校代 码

学校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学科门类

学制(年)

学费

招生计划

本科阶段就读院校

本科阶段专业名称

本科

普通类

11565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540112

会展策划与管理

管理类

3+2

3000元

以自治区发改委批复为准

35

新疆财经大学

会展经济与管理

11565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5305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类

3+2

3000

以自治区发改委批复为准

35

新疆财经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三)培养目标

会展策划与管理

本专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和职业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需求,熟悉会展经济发展规律和会展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主要知识,了解会展及各类活动策划与管理的基础理论,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在会展或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会展与活动策划及组织、企业经营管理或科学研究的应用型人才,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服务。

    毕业生适宜在展览公司、会议公司、会展场馆、会展服务公司、参展企业、节庆礼仪公司、赛事策划与组织公司、会展物流公司、旅游企业以及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工作,主要从事会展相关的策划设计、营销公关、谈判、运营管理、预算评估等工作;也可以继续攻读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学位。

国际经济与贸易

突出“专业+英语”特色,培养适应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全球视野和立足于新疆外经贸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学生掌握经济学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了解国际贸易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熟悉国际通行的经贸规则,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跨文化沟通与交流能力。

毕业生适宜在政府对外贸易经济管理部门从事外贸管理工作,在外贸企业从事国际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市场营销、国际物流和金融投资等工作,在涉外企业、外资企业及其他工商企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贸易经济、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工作。也可继续深造,攻读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学位。

(四)主要课程

会展策划与管理

旅游学概论、会展概论、经济学、旅游目的地管理、会议运营管理、会展营销、会展信息管理、活动策划实务、会展运营

国际经济与贸易: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互联网营销,外贸单证操作,进出口通关实务,国际货运代理,外贸英语函电等。

(五)转段条件

以下转段条件自2022年招收“3+2”高职学生开始执行。

1.获得至少1项政府或行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

2.非涉外专业普通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总分的45%(320分)及以上,单列类(选考)学生达到总分的 40%(284分)及以上。涉外专业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普通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总分的50%(355分)及以上,单列类(选考)学生达到总分的45%(320分)及以上。

3.在高职阶段3年所修的课程补考不超过三门,转段时由新疆财经大学抽考两门专业课,均达到合格。

4.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CCT)二级证书。

5.单列类(选考语文)学生必须通过MHK三级甲等及以上。

6.在高职教育阶段没有受过法律或校纪校规处分处理。

7.除上述六个条件外,学生政治思想表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学校学生社团活动等表现良好。

(六)证书授予

学生在完成高职阶段学习任务后,达到转段方案相应要求的,直接升入对应的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对完成学业达到毕业相应要求的学生,由合作本科院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8825404

联系人:塔依尔江·苏拉依曼

   真:0991—8833075

学校网址:http://xzsjyc.uvu.edu.cn/zsxxw/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