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5年“直升专”招生录取工作,现将学校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上报材料发布如下。请各学校积极组织学生,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推荐优秀学生。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对象:已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疆内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2.由于2025年自治区“直升专”相关文件还未发布,学校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试方式及录取规则以考试院审核后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3.学校目前暂定考试方式为现场面试,最终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以文件下发后学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
4.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学生,可申请免试就读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专业。
相关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1、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推优工作,负责汇总本校符合报名条件考生的《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见附件2)。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考生材料统一报送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进行审查。
报送材料包括:
(1)《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附件1)纸质(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各1份。
(2)公示材料纸质1份。
(3)书面方式提供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推荐工作的相关老师的姓名、联系电话、QQ号码等联系方式。
(4)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报名照片册(学生中专阶段的学籍照片)。
(5)2025年“校长承诺书”。
(6)《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附件2)纸质2份。
(7)《学生成绩单》(附件3)纸质1份。
(8)身份证复印件1份。
(9)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复印件。
(1)-(5)材料按顺序统一汇总,(6)-(9)材料按报名学生的顺序进行装订。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推荐学校名称(咨询电话:0991-8833075)。由报名学校统一报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进行审核(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723号招生科 塔老师、努老师)。
3、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对考生资格公示后产生异议的考生,由各中职学校负责解释。我校将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推荐材料,一经发现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直接取消考生直升专资格同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